刑事案件中家属常见的误区

发布时间:2022-03-17 12:27

误区一、刑事案件最重要的就是取保候审。

       很多家属来委托辩护总会问这样一句话:"有没有把握取保",这似乎成了初步衡量一个律师好坏的标准。

       家属急切想见到亲属以及期望亲属平安的心情,律师是非常理解的,但实际上取保候审只是刑事程序中的一个小环节。对于大多数案件来说,能否办理取保,刑法、刑诉法做出了很详细的规定。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以及遍及全国的大数据网络,取保候审将越来越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性环节。取保候审的成功并不代表平安无事,取保候审的不成功也不代表后面一定会重判。更何况,随着案件调查取证的深入,已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存在再次收监的可能,嫌疑人和家属可能还心存懊悔: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里面,毕竟在里面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出来又进去还更耽误外面的工作和生活。

       建议家属在面对取保问题,要保持平常心,不要病急乱投医,也不要盲目迷信“取保候审”。

误区二、法院阶段最重要,等到法院阶段再找律师也不晚。

       这类家属往往认可律师辩护的重要性,但对于刑事案件程序不甚了解,导致他们存在这样的错误判断。在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看来,法院阶段固然重要,但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实则更为重要。

       比如在《刑诉法》修改时,对于公安机关能否以及及时将拘留情况通知嫌疑人家属问题争议不断。核心问题是,如果公安机关不能及时告知家属拘留情况,会导致家属无法及时委托律师,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有效保护。第一时间请律师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强烈建议家属一收到刑拘的消息就立刻开始去请律师。因为,大多数的嫌疑人都是初次涉嫌犯罪,一个普通人突然某天被丢进看守所里,在审讯室里独自面对身着制服、身经百战的刑侦或经侦人员,试问有几个人不紧张、不害怕的?在侦查机关的办案方法中,绝大多数人是不堪一击的。

误区三、我花钱请律师,律师就应当听我的。

       律师事务所虽然收取了律师费,但指派的刑事律师有独立的辩护地位。刑事辩护律师在律师界也被称为“刀尖上的舞者”,专业的辩护律师有一系列的规范和操守。比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什么都能干、什么都能行的刑事辩护律师切记要不得,迟早害人害己。而“外行指挥内行”或者“将军前线打仗,朝中文臣指点”,这永远是失败的开始。

误区四、认为看懂了法条就不需要聘请律师。

       在当今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能通过网络获得大量的知识、资源。曾遇到一些家属认为,只要读懂了法律的条条框框,也能完成整个刑事辩护,并且认为,根本没有聘请专业刑事律师的必要。

       可事实是,法律是一门博大精深、专业性、实践性极强的学问,哪怕从业多年的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对法条的理解和适用尚存在偏差,公诉方和辩护人还会对同一事实、法律存在有不同意见,更何况只是看看法条的非专业人士?刑事辩护还被誉为法律王冠上最闪亮的一颗明珠,也是法律行业中最为复杂的一门技艺!不可能光看法条就能轻易地学明白。

        所以,若家属认为自己可以“依样画葫芦”进行辩护工作,可能是害了自己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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