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
发布时间:2023-02-03 13:27

案件事实:

       高某伪造了某知名大学的学历及相关荣誉,应聘某学院教师职位,该学院收到高某的简历之后,信以为真,即与高某商谈入职事宜。为了保证高某这样的“人才”来学院执教,学院经过讨论决定允许高某在毕业之前就来学院任职。后高某到该院上班,学院按最高待遇支付给高某安家费5万元,三个月工资4万元,并将100平方一套住房分配给高某。高某入职之后常以“高材生”自居,要求学院为其提供各种优待。后该院觉察不对劲,向某知名大学查询得知高某并不是该校学生,高某的一切材料系伪造。

争议焦点:

       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

律师意见:

       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下列情况劳动合同无效:

       (一)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高某采取伪造学历及相关荣誉的手段属于欺诈行为,因此该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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