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事实:
卖方与买方通过A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了案涉房屋,买方支付了部分房款及中介费,双方办理了网上备案登记。次日卖方又与G某通过B中介公司另签了该房屋的买卖合同,G某又支付了部分房款。后买方发现案涉房屋存在“一房二卖”情况,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解除买卖合同;2、返还已付房款;3、支付违约金及中介费。
法院判决: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律师评析:
买方在交易前应先核实房屋产权信息,在不能当场网签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房屋价款必须慎之又慎。
浙江亨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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