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对公婆是否有赡养义务?
发布时间:2022-07-25 13:05

案件事实:       

       近日,律师接到一则当事人咨询,称其丈夫在赡养公婆问题上与其发生分歧(公婆住院,是否一定要其护理照顾),频繁发生争吵,且每次争吵总把离婚放在嘴上,但其同意离婚时,其丈夫又不愿离婚了,问律师该如何处理,丈夫要求其护理住院公婆尽赡养之责是否合理,离婚又要哪些手续?

律师解答:

       《孝经》: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可见儒家经典《孝经》所载的孝顺,是孝顺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可见,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子女的配偶并不在此列。

       鉴于咨询人家庭矛盾并不是根本性冲突,孝顺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咨询人作为儿媳情理上亦应当多关心公婆,家庭和睦需要家庭成员共同付出和维护,建议咨询人与其丈夫多沟通,不建议冲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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